个税计算器

收入类型

税前工资

各项社会保险费

起征点

应纳税所得额:0

适用税率:0%

速算扣除数:0

应缴税款:0

实发工资:0

个税计算器计算公式

  • 应纳税所得额 = (不含税收入金额 - 起征点 - 速算扣除数)/(1 - 税率)
  • 注意: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,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级距
  • 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  • 注意: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,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,与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方法一致
  • 税前工资 = 应纳税所得额 + 起征点 + 各项社会保险金
级数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(%)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1,500元 3 0
2 超过1,500元至4,500元的部分 10 105
3 超过4,500元至9,000元的部分 20 555
4 超过9,000元至35,000元的部分 25 1,005
5 超过35,000元至55,000元的部分 30 2,755
6 超过55,000元至80,000元的部分 35 5,505
7 超过80,000元的部分 45 13,505

说明:

  1. 对照个税税率表时,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,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, 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表比照,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
  2. 上表是2011年个税改革后,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至3500元后的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,2011年9月1日起开始使用。